智拍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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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拍品的详情。请确认您已知悉拍品的起拍时间、拍品描述、需缴纳的各种款项、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及竞买人资质等其他竞买人注意事项。您可以在拍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拍品的公告信息。
竞买人可网站上标的物详情页面查看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拍卖公告、小区介绍等内容,如需实地看样,可电话咨询“标的”右侧拍卖负责人。
由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首先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之后由拍卖负责人协助进行缴纳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为竞买人授权并分配竞拍号。
在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在标的物详情页面确认出价金额,价高者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日内自动退还原支付账户里(无任何费用)
拍卖结束后,最高应价者成为该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买受人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 可贷款的,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拍卖前一周进行银行资质预审,去银行进行面签,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后,担保公司出示担保函,银行5-7天内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付清拍卖款项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凭相关文书办理房产缴税过户事宜,相关的税费根据拍卖公告约定办理。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我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退腾空,腾退部门确保可安全交付后,创维法拍专员将房屋交付给竞买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一拍)
(2024)粤0113执3295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20/1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六区8号楼-1至3层01,建筑面积:575.02平方米(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规划用途:住宅、住宅地下室,因未能进入室内,房屋具体居住情况不详,拍卖标的物的户型仅供参考,其内部结构有改动的可能。本院清场拍卖,但仍然存在房屋交付时间较长的风险,交付时间需结合房屋现有使用情况而定,请买受人参拍时予以充分考虑。竞买人须符合房屋所在地购房限购政策。
起拍价:15327120元,保证金:16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案已委托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品进行电话咨询及预约看样,如需看样请致电020-83802731(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集中看样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下午2时30分,集中地点:被拍卖财产现场。有意看样者请将处置法院、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7727607502,看样报名截至看样前两个工作日。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过时不候,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特别提醒:对清场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法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须在收到法院拍卖成交裁定后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已经缴纳税费的凭证,逾期所造成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请竞买人竞买时关注上述提示风险,责任自负。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2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账号:622840008725314026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号(2024)粤0113执3295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020-83802731、刘法官020-39122554。
监督电话:020-39122653。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0/12;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可以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或自行前往实地看样。房屋内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不动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竞买时应当符合当地不动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不动产政策规定。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账号:6228400087253140267,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4)粤0113执3295号”及不动产地址,以便法院查收],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因客观原因导致拍卖尾款无法及时按法院公告指定期限缴纳的,应提前与法院取得联系并与法官协商尾款缴纳期限,如因尾款缴纳延迟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协商缴款期限内仍未缴纳尾款的,法院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
十一、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算利息。
十二、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交付标的物。本院负责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并注明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核买受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过户条件,条件具备的予以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法各自承担(承担方式和要求详见拍卖公告并严格按照拍卖公告执行),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或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请竞买人竞买时关注上述提示风险,责任自负。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等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对于在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如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同时,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买受人付款并取得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件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拍卖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平台上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参拍账号等真实身份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39122653。
二十、拍卖咨询电话: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020-83802731、刘法官020-39122554。
二十一、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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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六区8号楼-1至3层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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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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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品 现 状 |
土地性质 |
/ |
土地用途 |
/ |
规划用途 |
住宅、住宅地下室 |
房屋性质 |
商品房 |
钥匙 |
无 |
租赁情况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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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 |
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查询核实并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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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本院清场拍卖,竞买人须符合房屋所在地购房限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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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详见阿里拍卖网询2024080101019258号、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网询号45ba8fa2fddc4c82a67dd53d67a092f6号、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网询号:jdbdhouse2024080100327号《网络询价报告》。 标的介绍 拍卖、变卖对象为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六区8号楼-1至3层01房屋所有权及其所分摊的土地在剩余使用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产权人:唐*敏,产权证号:京(2018)顺不动产权第0010805号),详见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物及附着物基本状况 本次拍卖标的所在的建筑物共4层,所在-1-3层;城市规划房屋用途:住宅、住宅地下室,房屋建筑面积575.02平方米。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该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 2、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应具备相应的购房资格,过户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 3、税费负担情况: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法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承担方式和要求详见拍卖公告并严格按照拍卖公告执行)。如存在水、电、气、管理费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关注该风险,责任自负。 4、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5、本标的可清场拍卖,买受人竞得后需要法院清场的,应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异地清场交付存在交付时间较长的风险,以及可能需要垫付搬迁费用或提供一定期限的基本保障安置住所,竞买人应充分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