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拍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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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拍品的详情。请确认您已知悉拍品的起拍时间、拍品描述、需缴纳的各种款项、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及竞买人资质等其他竞买人注意事项。您可以在拍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拍品的公告信息。
竞买人可网站上标的物详情页面查看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拍卖公告、小区介绍等内容,如需实地看样,可电话咨询“标的”右侧拍卖负责人。
由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首先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之后由拍卖负责人协助进行缴纳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为竞买人授权并分配竞拍号。
在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在标的物详情页面确认出价金额,价高者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日内自动退还原支付账户里(无任何费用)
拍卖结束后,最高应价者成为该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买受人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 可贷款的,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拍卖前一周进行银行资质预审,去银行进行面签,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后,担保公司出示担保函,银行5-7天内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付清拍卖款项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凭相关文书办理房产缴税过户事宜,相关的税费根据拍卖公告约定办理。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我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退腾空,腾退部门确保可安全交付后,创维法拍专员将房屋交付给竞买人。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甲1号2层1-201房产的拍卖公告
(第一次)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8日10时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
标的物名称、坐落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甲1号2层1-201房产 |
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779649号 |
权利人 |
任延娟 |
用途 |
住宅 |
性质 |
商品房 |
建筑面积 |
137.33㎡ |
所在楼层 |
2层,共21层 |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
经本院依法通知各方当事人、在标的物处张贴拍卖文书后,截至本公告发出前,暂未有人申报租约,请自行考察,以实际情况为准。 |
户型、朝向等情况 |
因无法入户,拍卖物等相关信息以实际情况为准 |
欠费情况 |
经调查,据标的物所在物业管理处反馈,截至2024年7月26日该标的物尚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等,具体以实际欠费项目、金额为准)暂计为人民币35906.30元,如办理过户时有欠费,以实际情况为准,由买受人成交后自行查明和承担,承担后可向相关当事人追偿。 |
标的物定价方式 |
网络询价 |
标的物处置参考价 |
人民币9049086元 |
税费负担方式 |
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具体金额以成交后按照成交价重新核定。 |
备注 |
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部门核实。拍卖物实际建筑面积等如与登记情况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他情况详见附件。 |
二、起拍价:人民币6334360.20元,保证金:人民币950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31600元及其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本院将视情况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在竞买时应当符合国家及拍卖标的物所在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所在城市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送达的《提交<购房资格证明>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房产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逾期未提交或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本院将不予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因买受人不符合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无购房资格的,本院将撤销本次拍卖并重新拍卖,该买受人不得参与本拍卖标的物后续竞拍。竞买人因无购房资格导致本次拍卖被撤销,如存在悔拍、恶意竞拍等情形的,本院将依法采取不予退还保证金、罚款等处理措施。
八、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标的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
十、有关税费的具体金额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核实。
竞买成功后,办理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收到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后自行到不动产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办理垫付税费业务,并在垫付后凭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通知、完税证明、收款账户确认书(需提供买受人本人收款账户)、银行卡复印件等到本院办理垫付税费退还事宜。
买受人应自收到成交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完上述垫付税费、向本院申请退税事宜,逾期未申请的,本院将依法分配拍卖款,买受人可另循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上述代被执行人、原产权人垫付的税费问题。
十一、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二、与本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四、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五、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账号:9902001798094940),逾期未足额缴纳余款的将被视为悔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将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上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则悔拍的买受人还应补缴剩余差价。限期不缴纳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55-86608369。
法院咨询电话:0755-86608357,负责人:网拍小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甲1号2层1-201房产的拍卖须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8日10时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视为已知悉本公告、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人民币9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买受人应在拍卖余款缴纳完毕后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6楼执行服务中心大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
七、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案拍卖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并书面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标的物名称、坐落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甲1号2层1-201房产 |
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779649号 |
权利人 |
任延娟 |
用途 |
住宅 |
性质 |
商品房 |
建筑面积 |
137.33㎡ |
所在楼层 |
2层,共21层 |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
经本院依法通知各方当事人、在标的物处张贴拍卖文书后,截至本公告发出前,暂未有人申报租约,请自行考察,以实际情况为准。 |
户型、朝向等情况 |
因无法入户,拍卖物等相关信息以实际情况为准 |
欠费情况 |
经调查,据标的物所在物业管理处反馈,截至2024年7月26日该标的物尚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等,具体以实际欠费项目、金额为准)暂计为人民币35906.30元,如办理过户时有欠费,以实际情况为准,由买受人成交后自行查明和承担,承担后可向相关当事人追偿。 |
标的物定价方式 |
网络询价 |
标的物处置参考价 |
人民币9049086元 |
税费负担方式 |
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具体金额以成交后按照成交价重新核定。 |
备注 |
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部门核实。拍卖物实际建筑面积等如与登记情况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他情况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