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拍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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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拍品的详情。请确认您已知悉拍品的起拍时间、拍品描述、需缴纳的各种款项、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及竞买人资质等其他竞买人注意事项。您可以在拍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拍品的公告信息。
竞买人可网站上标的物详情页面查看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拍卖公告、小区介绍等内容,如需实地看样,可电话咨询“标的”右侧拍卖负责人。
由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首先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之后由拍卖负责人协助进行缴纳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为竞买人授权并分配竞拍号。
在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在标的物详情页面确认出价金额,价高者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日内自动退还原支付账户里(无任何费用)
拍卖结束后,最高应价者成为该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买受人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 可贷款的,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拍卖前一周进行银行资质预审,去银行进行面签,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后,担保公司出示担保函,银行5-7天内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付清拍卖款项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凭相关文书办理房产缴税过户事宜,相关的税费根据拍卖公告约定办理。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我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退腾空,腾退部门确保可安全交付后,创维法拍专员将房屋交付给竞买人。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院3号楼6层612的房产公告(第一次拍卖)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9,户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院3号楼6层612的房产
起拍价:1736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房屋建筑面积:113.62平方米。房屋性质:商品房,规划用途:商务办公,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其他说明:
1、612号房产占用613号房产大约16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有可能欠缴物业费等费用。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买人需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约束,必须具备北京市的购房资格,若竞买人未核实其购房资格,自行参与竞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重要提示:竞买人参加司法拍卖活动,受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必须具备标的物所在地的购房资格,方可参与竞拍。若竞买人未核实其购买资格,自行参与竞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当事人请求以物抵债的,也应具备标的物所在地的购买资格,向法院提交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天津元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15822374501。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若未组织看样,意向竞买者自行前往看样,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与法院无关。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补缴土地出让金、补缴土地级差费、房屋测绘、房产和土地使用税及相关滞纳金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自行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该网站规定的支付方式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武清中心支行,账号:9072701018010000004958)。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具体贷款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贷款银行:齐鲁银行
联系人:李文静17854165667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节假日除外)
辅助机构:天津元丰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联系电话:15822374501
监督电话:022-29360096
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426号。
网址: https://sf.taobao.com/022/09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拍卖须知
一、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1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9,户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对拍卖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院3号楼6层612号房产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院3号楼6层612的房产
起拍价:1736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
重要提示:竞买人参加司法拍卖活动,受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必须具备标的物所在地的购房资格,方可参与竞拍。若竞买人未核实其购买资格,自行参与竞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当事人请求以物抵债的,也应具备标的物所在地的购买资格,向法院提交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拍卖标的物暂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该淘宝网站规定的支付方式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200000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武清中心支行,账号:9072701018010000004958),并在尾款缴纳成功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四条处理;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补缴土地出让金、补缴土地级差费、房屋测绘、房产和土地使用税及相关滞纳金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自行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节假日除外)
辅助机构:天津元丰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联系电话:15822374501
监督电话:022-2936009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426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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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院3号楼6层612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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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书 |
(2024)津0114执恢7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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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
京(2016)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37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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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 |
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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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
商务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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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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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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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 |
房屋权属显示有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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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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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113.6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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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户型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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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情况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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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楼层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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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朝向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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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配套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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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情况 |
优先购买权人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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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及欠各种费用情况 |
有可能欠缴物业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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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实际占有人 |
前期调查时无人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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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竞买人须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具备当地的购房资格,若竞买人未核实其购房资格,自行参与竞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4、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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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估值 |
248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