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1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北京市东城区香河园街1号院北区3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12号楼共计42套房地产。(具体情况详见标的调查表及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参考价:36342.0621万元,
起拍价:25439.44347万元,保证金:2500万元,增价幅度:120万元。
特别提示:
1. 该42套房屋部分存在内部打通、重新分割的情况,并且部分房屋的规划用途较为特殊,如商业用房、洗衣房、员工休息室、更衣室、储藏室、办公室、配套商业、诊室、康复室、空中连廊、配套公建空中连廊、设备用房、配套用房等。部分房屋无法确定原始户型,不确定具体拆改范围及程度,买受人竞拍后需自行勘定具体房屋边界,竞买人竞拍前应自行咨询相关部门过户要求,如因打通隔墙、重新分割、特殊规划用途等原因无法过户的,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瑕疵以实物现状为准。规划用途不能改变,如因改变规划用途造成无法过户的,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该42套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洗衣房、员工休息室、更衣室、储藏室、办公室、配套商业、诊室、康复室、空中连廊、配套公建空中连廊、设备用房、配套用房”等,其中属于居住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的房屋在司法拍卖成交后、转让前需到北京市东城区商务委员会办理相应手续。且,购买人需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京建发[2017]112号)文件规定。
2.本次拍卖的房产上存在租赁、占有等情况,租赁期内可能无法交付,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房产处了解租赁情况。一旦参与竞买,视为竞买人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无法交付的风险。
3. 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4.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现状拍卖,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查看评估报告并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周边走访,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些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谨慎购买,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建筑方位、房屋窗户朝向、改建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5.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悔拍后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则由悔拍人补足差价。拒不补足差价的法院强制执行。
6.本次拍卖竞买人必须具备北京市的购房资格并符合相关限购政策;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不予办理过户、交付等手续。由此造成的法律风险及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购买人需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京建发[2017]112号)文件规定。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需办理委托事项,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其亲自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需提前向法院递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后,方可代理签署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咨询自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的上午10时——11时、下午2时——3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10-87553197(刘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供暖、罚款等欠费,除公告特别声明外,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供暖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暂无优先竞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1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2执恢343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2780127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竞得者缴纳尾款时需注意法院账户中户名括号“(”、“)”为英文半角小括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10-87553197 刘法官
监督电话:010-67653214
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
网址: http://sifa.jd.com/12
拍卖信息可在此公告在“京东网”上查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 年 十 月 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