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拍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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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拍品的详情。请确认您已知悉拍品的起拍时间、拍品描述、需缴纳的各种款项、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及竞买人资质等其他竞买人注意事项。您可以在拍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拍品的公告信息。
竞买人可网站上标的物详情页面查看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拍卖公告、小区介绍等内容,如需实地看样,可电话咨询“标的”右侧拍卖负责人。
由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首先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之后由拍卖负责人协助进行缴纳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为竞买人授权并分配竞拍号。
在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在标的物详情页面确认出价金额,价高者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日内自动退还原支付账户里(无任何费用)
拍卖结束后,最高应价者成为该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买受人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 可贷款的,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拍卖前一周进行银行资质预审,去银行进行面签,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后,担保公司出示担保函,银行5-7天内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付清拍卖款项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凭相关文书办理房产缴税过户事宜,相关的税费根据拍卖公告约定办理。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我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退腾空,腾退部门确保可安全交付后,创维法拍专员将房屋交付给竞买人。
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房屋的竞买公告
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尊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1、 标的物具体情况:
房屋所有权人: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安行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权证号:X京房权证海字第399179号
房屋坐落: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79号4至14层南部
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2日
房屋性质:商品房
规划用途:综合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偿(出让)
共有情形:单独所有
总层数:14(-2)
建筑面积:6416.15㎡
抵押/查封情况:已抵押、已查封
标的物名称: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房屋
起拍价:119,375,296元,保证金:11,937,53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或整倍数)。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1、竞买人是否具有上述房产所在地的购买、持有要求由竞买人自行查询或咨询有关部门,如由于竞买人不符合资质、资格,买受人应自行承担过户不能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该房屋5层、8层处于出租状态,海尊公司与承租方已有协议,提前60日通知,可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已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7层、13层、14层等目前被海尊公司关联方占用,交付时以现状为准,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需自行负责腾退,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问题。拍卖标的如有其他瑕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3、目前负责为标的物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机构是北京中海伟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已终止海尊公司与该机构的物业管理服务,买受人将来是否更换物业管理机构,由买受人自行决定,更换物业管理机构时的交接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管理人未接管到标的物产权证原件,无法向买受人、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及/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产权证原件。
5、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已向管理人申报了标的物涉及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后续是否会申报其他税种尚不可知。标的物税务问题对过户产生的影响由竞买人自行判断,竞买人参拍,视为已接受相关风险。
6、经管理人多方调查,未发现标的物所在建筑物有分层测绘报告。标的物第二顺位抵押权人认为1-3层专有面积中包含大堂、中控室等共有面积,向法院提起了所有权确认纠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第二顺位抵押权人的诉讼请求,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已上诉。2024年9月12日,管理人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4)京民终840号《民事裁定书》,准许第二顺位抵押权人撤回上诉。如买受人认为标的物面积与其他业主存在争议,由买受人自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其他合法手段解决。
7、海尊公司目前无法申请数电票赋额,管理人不确定,何时能向买受人提供发票,以及能否提供发票。竞买人参拍,视为竞买人已接受发票风险。
8、管理人未接管到海尊公司任何财务账册、合同等重要文书,无法向买受人及/或任何第三方提供标的物取得及入账等所有凭证。
9、由于标的物金额较大,请竞买人慎重考虑,谨慎参拍。一旦竞买人参拍,视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所有显性或隐性的一切瑕疵。
10、本次拍卖如买受人超期支付尾款,管理人每日按照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直至买受人缴纳全部款项为止;(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还未缴清尾款视为悔拍,按悔拍处理)
重要提示: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建筑物的面积、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房产)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竞买人竞拍前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物能办理过户手续。
2、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和质量保修。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3、竞买人需对影响标的物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管理人不对标的物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
4、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标的物如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买受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5、本次拍卖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7、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不对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10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本管理人已委托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电话:李先生:13552572522;刘先生:15711217014)。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管理人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及附件信息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水利基金、出让金、应补地价、罚款、滞纳金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交易各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土地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地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过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如涉及标的主体变更的、其他转让登记手续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八、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缴纳拍卖保证金平台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十日内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 名: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
账 户:020004843920032284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按1\%收取,最高不超过50万元,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十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十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拍品交付
1、付清拍卖成交款之日起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成交文件后,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给予配合。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管理人依法提供相应文件。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建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处理。
3、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其中有关材料的准备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限管理人无法明确知悉,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过长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
4、如标的物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导致标的物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情况的,管理人不保证买受人可避免上述情况,亦不就上述情况的发生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三、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李先生:13552572522;刘先生:1571121701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10-59891824。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竞 买 须 知
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尊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1,937,53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缴纳拍卖保证金平台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 名: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
账 户:0200048439200322846
【特别注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 (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水利基金、出让金、应补地价、罚款、滞纳金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交易各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土地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地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过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如涉及标的主体变更的、其他转让登记手续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按1\%收取,最高不超过50万元,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十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十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资产·破产网络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李先生:13552572522;刘先生:1571121701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10-59891824。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破产企业信息
破产企业名称
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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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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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所有人 |
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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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现状情况 |
共有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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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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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查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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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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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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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京房权证海字第3991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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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是否具有上述房产所在地的购买、持有要求由竞买人自行查询或咨询有关部门,如由于竞买人不符合资质、资格,买受人应自行承担过户不能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该房屋5层、8层处于出租状态,海尊公司与承租方已有协议,提前60日通知,可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已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7层、13层、14层等目前被海尊公司关联方占用,交付时以现状为准,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需自行负责腾退,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问题。拍卖标的如有其他瑕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3、目前负责为标的物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机构是北京中海伟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已终止海尊公司与该机构的物业管理服务,买受人将来是否更换物业管理机构,由买受人自行决定,更换物业管理机构时的交接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管理人未接管到标的物产权证原件,无法向买受人、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及/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产权证原件。 5、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已向管理人申报了标的物涉及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后续是否会申报其他税种尚不可知。标的物税务问题对过户产生的影响由竞买人自行判断,竞买人参拍,视为已接受相关风险。 6、经管理人多方调查,未发现标的物所在建筑物有分层测绘报告。标的物第二顺位抵押权人认为1-3层专有面积中包含大堂、中控室等共有面积,向法院提起了所有权确认纠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第二顺位抵押权人的诉讼请求,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已上诉,2024年9月12日,管理人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4)京民终840号《民事裁定书》,准许第二顺位抵押权人撤回上诉。如买受人认为标的物面积与其他业主存在争议,由买受人自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其他合法手段解决。 7、海尊公司目前无法申请数电票赋额,管理人不确定,何时能向买受人提供发票,以及能否提供发票。竞买人参拍,视为竞买人已接受发票风险。 8、管理人未接管到海尊公司任何财务账册、合同等重要文书,无法向买受人及/或任何第三方提供标的物取得及入账等所有凭证。 9、由于标的物金额较大,请竞买人慎重考虑,谨慎参拍。一旦竞买人参拍,视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所有显性或隐性的一切瑕疵。 10、本次拍卖如买受人超期支付尾款,管理人每日按照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直至买受人缴纳全部款项为止;(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还未缴清尾款视为悔拍,按悔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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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等信息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