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拍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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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拍品的详情。请确认您已知悉拍品的起拍时间、拍品描述、需缴纳的各种款项、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及竞买人资质等其他竞买人注意事项。您可以在拍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拍品的公告信息。
竞买人可网站上标的物详情页面查看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拍卖公告、小区介绍等内容,如需实地看样,可电话咨询“标的”右侧拍卖负责人。
由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首先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之后由拍卖负责人协助进行缴纳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为竞买人授权并分配竞拍号。
在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在标的物详情页面确认出价金额,价高者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日内自动退还原支付账户里(无任何费用)
拍卖结束后,最高应价者成为该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买受人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 可贷款的,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拍卖前一周进行银行资质预审,去银行进行面签,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后,担保公司出示担保函,银行5-7天内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付清拍卖款项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凭相关文书办理房产缴税过户事宜,相关的税费根据拍卖公告约定办理。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我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退腾空,腾退部门确保可安全交付后,创维法拍专员将房屋交付给竞买人。
郑重声明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依法举报,谨防自身利益受损。举报电话:010-87895115。
拍卖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4日10时至2024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04,户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北京市大兴区小康家园3号楼3层4-301(建筑面积:106.77㎡,房屋用途:住宅;房屋类型:商品房。)
起拍价:298万元,保证金:29.8万元,增价幅度:1.4万元。
注:参考价来自2024年08月13日阿里平台、京东平台、工商银行平台的网络询价报告。
瑕疵说明:房屋有占用,交付时间不确定。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问题。
二、竞买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在缴纳保证金当日须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通过结果,同时在竞买成交后,成交裁定出具前再次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两次核验结果均需提交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法院将出具成交裁定等过户手续,未提交两次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结果证明,不具备连续性购房资格的,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竞买成功后自行承担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
(二)参与竞买和拍卖成交的注意事项:
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淘宝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报名,报名需要使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本人(含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他人竞买的,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参与报名前未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或因委托手续不全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并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后,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该标的进行拍卖,由北京国赢司辅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此外的其它事务本院未委托任何机构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争议与本院无关。自2024年09月13日9时起至2024年10月14日10时止(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10-87895187 冯女士,其它未经公告公开的电话均与本院无关。此标的暂不安排统一预展。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法院不承担因此造成任何的损失。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说明:此标的暂不安排统一预展看样,另过户手续及交付手续视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应当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物业费、供暖费等其他欠费情况,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由买受人负担。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与房产有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八、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10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买受人通过淘宝系统进入拍品首页,点击下方《报名交保证金》直接支付),具体要求请务必阅读《竞价须知》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25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101执5221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 0593 3807 9966 88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注:竞买人必须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缴纳余款,不得委托第三人缴款。)
如需贷款,可与以下四家银行联系:
(1)银行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刘经理,电话:15801451545。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10-68151383;13520597838。
3、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九龙山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10-59037470、010-59037450、13520080554。
4、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崇文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韩经理,电话:010-87205470;18611215300。
(2)贷款机构:
北京康诚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咨询联系人葛经理,电话:400-185-1993;15011550117。
十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成交金额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87895187 冯女士
监督电话:010-64031381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定安里10号
网址: http://sf.taobao.com/010/04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竞买须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4日10时至2024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04,户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一)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拍卖原则上不包括室内电器、厨房灶具、可移动家具、机器设备等动产,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实测面积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拍卖前请亲自到现场看样(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的拍品,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看样),调查标的物实际情况及是否存在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
(三)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或延迟办理或二次办理过户手续,所增加的相关费用、修复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在缴纳保证金当日须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通过结果,同时在竞买成交后,成交裁定出具前再次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两次核验结果均需提交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法院将出具成交裁定等过户手续,未提交两次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结果证明,不具备连续性购房资格的,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竞买成功后自行承担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
重要提示:竞拍人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位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相应的法律后果;
1.拍卖标的物为房产类的,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及个人应当符合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及政策型、保障型等住房的购房资格等相应要求;
2.拍卖标的物为土地类的,竞买人须符合当地购买资质要求及相关园区等管理单位规划及行业准入要求;
3.拍卖标的物为车位的,竞买人购买资质及过户问题请咨询相关房管部门和物业后慎重决定参与竞买行为;
以上资质、资格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竞买人应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拍并承担过户不能等相应法律后果。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10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0月25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待法院确认收到全部拍卖款后,将电话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定安里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另: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买受人应及时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房资格,并将两次审核通过结果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于网络拍卖竞价结束后三日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定安里10号,不动产处置组收。)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买受人应在公告最晚截止时间之前向本院缴纳拍卖余款,逾期不缴纳即构成悔拍,特别提醒:买受人缴纳保证金和余款时,必须以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缴纳(买受人是法人的,必须以法人账户汇款),不得委托他人代缴,如擅自委托第三人缴款,本院可以不予认定为本次拍卖的余款,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和汇款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悔拍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并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手续后,应及时办理过户,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应当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物业费、供暖费等其他欠费情况,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由买受人负担。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与房产有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成交金额等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10-6403138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87895187 冯女士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北京市大兴区小康家园3号楼3层4-301(建筑面积:106.77㎡,房屋用途:住宅;房屋类型: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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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依据 |
司法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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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权证情况 |
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兴字第0381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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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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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规划用途及房屋性质 |
房屋用途:住宅;房屋类型:商品房 |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10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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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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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情况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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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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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瑕疵 |
房屋有占用,交付时间不确定。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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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抵押权利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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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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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北京市大兴区小康家园3号楼3层4-301 2.权证编号情况:X京房权证兴字第038179号 3.限购情况: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在缴纳保证金当日须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通过结果,同时在竞买成交后,成交裁定出具前再次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两次核验结果均需提交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法院将出具成交裁定等过户手续,未提交两次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结果证明,不具备连续性购房资格的,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竞买成功后自行承担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并提前向有关部门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另外,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4.税费负担情况: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与房产有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