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拍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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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拍品的详情。请确认您已知悉拍品的起拍时间、拍品描述、需缴纳的各种款项、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及竞买人资质等其他竞买人注意事项。您可以在拍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拍品的公告信息。
竞买人可网站上标的物详情页面查看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拍卖公告、小区介绍等内容,如需实地看样,可电话咨询“标的”右侧拍卖负责人。
由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首先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之后由拍卖负责人协助进行缴纳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为竞买人授权并分配竞拍号。
在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在标的物详情页面确认出价金额,价高者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日内自动退还原支付账户里(无任何费用)
拍卖结束后,最高应价者成为该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买受人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 可贷款的,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拍卖前一周进行银行资质预审,去银行进行面签,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后,担保公司出示担保函,银行5-7天内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付清拍卖款项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凭相关文书办理房产缴税过户事宜,相关的税费根据拍卖公告约定办理。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我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退腾空,腾退部门确保可安全交付后,创维法拍专员将房屋交付给竞买人。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22日10时至2024年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https//www.taobao.com)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朝阳区黄厂路4号院1号楼1层3单元104号不动产。
起拍价:1497295.14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建筑面积:51.16平方米,用途:配套商业,权证号: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0021314。产权情况:该不动产无抵押,无租赁,室内与105号房屋存在单扇连接门,交付时以现状为准,买受人应事先了解当地购房政策,符合当地房屋购买条件,其他欠费情况不详。
重要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标的所在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先行到当地房管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
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情况,本次拍卖行为不具有将拍卖标的物违法、违章部分合法化的效力。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被认定为违法违章建筑而强制拆除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相关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自2024年1月31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21日17时止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335-7512141孙法官、安拍拍辅13231377737。如若法院并未组织看样,意向竞买者自行前往看样,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与法院无关。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另外,标的物自拍卖公告发布后至实际交付期间发生变化、毁损等问题(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故意毁损除外),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本院不对此期间标的物状况变化予以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办证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地方税务局、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该网站规定的支付方式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3月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住房城建支行,账号:13001635808050512186-65317)。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335-7512141
咨询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上班时间咨询,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335-3552204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486号
安拍拍辅咨询电话:13231377737
本公告同时刊登在“淘宝网”、“人民法院报”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30日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2月22日10时至2024年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https//www.taobao.com)司法拍卖平台上(机构名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市朝阳区黄厂路4号院1号楼1层3单元104号不动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北京市朝阳区黄厂路4号院1号楼1层3单元104号不动产。
建筑面积:51.16平方米,用途:配套商业,权证号: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0021314。产权情况:该不动产无抵押,无租赁,室内与105号房屋存在单扇连接门,交付时以现状为准,买受人应事先了解当地购房政策,符合当地房屋购买条件,其他欠费情况不详。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不动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该淘宝网站规定的支付方式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80000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3月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住房城建支行,账号:13001635808050512186-65317),并在2024年3月8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四条处理;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办证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35-7512141
咨询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上班时间咨询,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335-3552204
安拍拍辅咨询电话:13231377737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486号。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30日
拍卖标的:北京市朝阳区黄厂路4号院1号楼1层3单元104号不动产。
建筑面积:51.16平方米,用途:配套商业,权证号: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0021314号。产权情况:该不动产无抵押,无租赁,室内与105号房屋存在单扇连接门,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其他欠费情况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