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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紫芳园五区1号楼9层5单元901

住宅  |  第一次拍卖
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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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1795  万 (76562元/㎡)
市场价2112万 (90083元/㎡)
一室一厅9/层
234.45平米住宅
南北2009年
  • 小区名称首开璞瑅公馆
  • 所在区域 丰台区 - 方庄
  • 权属性质商品房
  • 产权年限70年
  • 保证金100万
  • 保证金截止时间24-06-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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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以下房源信息由创维智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具体拍卖信息以法院竞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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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关于北京市丰台区紫芳园五区1号楼9层5单元901的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7日16时至2024年6月8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丰台区紫芳园五区1号楼9层5单元901。产权证号:京(2017)丰不动产权第0052611号,建筑结构:钢混结构;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234.45平方米。房屋所在层:9层,总层数:10(-2)层。

关于过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符合北京市房产限购政策。

评估价:21120000元;起拍价:17952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新鑫荣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现场:北京市丰台区紫芳园五区1号楼9层5单元901。看样时间和咨询时间:2024年5月7日起至2024年6月6日止(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条件与拍卖方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方式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及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3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草湖支行

账号:30783401040005947

开户行:103894378416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996-2118228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新鑫荣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赵女士18834194919    张先生152762786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拍卖须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7日16时至2024年6月8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北京市丰台区紫芳园五区1号楼9层5单元901。产权证号:京(2017)丰不动产权第0052611号,建筑结构:钢混结构;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234.45平方米。房屋所在层:9层,总层数:10(-2)层。

关于过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符合北京市房产限购政策。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3日向我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草湖支行

账号:30783401040005947

开户行:10389437841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及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我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赵女士18834194919    张先生152762786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相关附件下载: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紫芳园五区1号楼9层5单元901

标的所有人

马*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号

京(2017)丰不动产权第0052611号

过户情况

可以过户(关于过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符合北京市房产限购政策)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234.45平方米

房屋结构

钢混

标的物估值

评估价

21120000元

1、税费负担情况(请咨询标的所在财税部门)。

标的物权属转移过程中产生的过户费、税费、欠缴费用等一切费用,由竞买人自行了解,依照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2、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拍卖人所展示的标的物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标的物如有其它隐性瑕疵,均由买受人承担。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赵女士18834194919    张先生15276278688

小区信息
首开璞瑅公馆

首开璞瑅公馆

丰台区-方庄|北京市丰台区方庄东路与三环交口西北角200米
  • 年   代2009年
  • 类   型普通住宅
  • 物业费4.85元/平米/月
  • 开发商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物业公司
    北京首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面积187000平方米
  • 总户数798户
  • 停车位798
  • 绿化率68%
  • 容积率2.82%
拍卖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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