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拍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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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拍品的详情。请确认您已知悉拍品的起拍时间、拍品描述、需缴纳的各种款项、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及竞买人资质等其他竞买人注意事项。您可以在拍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拍品的公告信息。
竞买人可网站上标的物详情页面查看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拍卖公告、小区介绍等内容,如需实地看样,可电话咨询“标的”右侧拍卖负责人。
由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首先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之后由拍卖负责人协助进行缴纳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为竞买人授权并分配竞拍号。
在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在标的物详情页面确认出价金额,价高者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日内自动退还原支付账户里(无任何费用)
拍卖结束后,最高应价者成为该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买受人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 可贷款的,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拍卖前一周进行银行资质预审,去银行进行面签,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后,担保公司出示担保函,银行5-7天内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付清拍卖款项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凭相关文书办理房产缴税过户事宜,相关的税费根据拍卖公告约定办理。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我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退腾空,腾退部门确保可安全交付后,创维法拍专员将房屋交付给竞买人。
拍 卖 公 告
(第一次拍卖)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3日10时至2024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西小街1号1幢9层8单元909室(小区名称:中湾国际)。
不动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海字第272913号;建筑面积:42.4平方米;所在楼层:9层;房屋总层数:23层;房屋性质:商品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规划用途:公寓,竣工时间:2009年。
经向镇江市价格认定中心定向询价,上述拍卖标的物询价结果为处置参考价人民币2993108元。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2095175.6元,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元。
二、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3日10时至2024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咨询、展示时间:自上拍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暂不组织内部看样,有意者可自行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自其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不予办理过户、交付等手续。因竞买人不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由此造成的法律风险及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规定,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税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咨询确认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4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4年10月10日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争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
六、优先购买权人申报期限: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0月10日16时之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特别提醒:本次拍卖采用现状拍卖,展示图片仅供参考,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瑕疵、质量、维修及正常使用等不作任何保证,一切以实物为准。具体拍品的现状由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实地看样,以确定拍品的现状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应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过户及税费负担:买受人应在收到成交裁定后的10日内积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税费标准由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办理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在办理过户手续中,买受人可先行垫付出卖人应缴纳的税费。待过户完毕后,买受人可持替出卖人垫付税费凭证至法院领取该费用。如无正当理由且经法院催告后的15日内仍怠于办理过户手续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本标的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费、供暖、清洁费等欠费及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4年10月2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36100137598721)。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除法院同意延期缴纳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悔拍后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则由原买受人补足差价,拒不补足差价的,强制执行。
十一、支付限额问题: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品状况介绍等资料。
法院联系电话:0511-85319190(鲁法官)、0511-85319210(蒋法官)。
监督电话:0511-85319215。
联系地址:镇江市解放路21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拍 卖 须 知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第1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按照拍卖法院要求(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六、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所缴纳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七、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以及过户障碍等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按照拍卖公告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清洁、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11-85319190(鲁法官)、0511-85319210(蒋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拍品情况调查表(不动产)
标的名称及位置 |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西小街1号1幢9层8单元909室(小区名称:中湾国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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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证书号 |
房屋所有权证 |
X京房权证海字第272913号 |
土地使用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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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有人 |
蔡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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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规划用途 |
公寓 |
房屋性质 |
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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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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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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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现状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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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限制 |
需符合当地限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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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税费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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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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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情况 |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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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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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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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42.4平米 |
专有建筑面积 |
30.27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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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总面积 |
12.13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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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
20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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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情况 |
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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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标的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费、清洁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