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拍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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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拍品的详情。请确认您已知悉拍品的起拍时间、拍品描述、需缴纳的各种款项、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及竞买人资质等其他竞买人注意事项。您可以在拍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拍品的公告信息。
竞买人可网站上标的物详情页面查看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拍卖公告、小区介绍等内容,如需实地看样,可电话咨询“标的”右侧拍卖负责人。
由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首先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之后由拍卖负责人协助进行缴纳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为竞买人授权并分配竞拍号。
在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在标的物详情页面确认出价金额,价高者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日内自动退还原支付账户里(无任何费用)
拍卖结束后,最高应价者成为该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买受人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 可贷款的,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拍卖前一周进行银行资质预审,去银行进行面签,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后,担保公司出示担保函,银行5-7天内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付清拍卖款项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凭相关文书办理房产缴税过户事宜,相关的税费根据拍卖公告约定办理。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我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退腾空,腾退部门确保可安全交付后,创维法拍专员将房屋交付给竞买人。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北京市顺义区天承环路8号院28号楼601室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9月22日10时至2024年9月23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https://sf.taobao.com/0531/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71.roduNE,户名: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顺义区天承环路8号院28号楼601室
(1)证号:X京房权证顺字第323567号
(2)坐落:北京市顺义区天承环路8号院28号楼601室房产
(3)建筑面积:182.69平方米;
(4)用途:商业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系统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房产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买受人申请参与竞拍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评估价:4018267元
起拍价:3214613.6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时间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 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2. 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拍卖结束后7内日16:00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0115执1841号房产拍卖余款”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户名: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济阳支行
账号:1174914000000017014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531-5829652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31-58296525
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3573147808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4日
拍卖须知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9月22日10时至2024年9月23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https://sf.taobao.com/0531/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71.roduNE,户名: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北京市顺义区天承环路8号院28号楼601室
(1)证号:X京房权证顺字第323567号
(2)坐落:北京市顺义区天承环路8号院28号楼601室房产
(3)建筑面积:182.69平方米;
(4)用途:商业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系统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房产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买受人申请参与竞拍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评估价:4018267元
起拍价:3214613.6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在建工程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移交时具体测量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 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3. 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4.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7内日16:00前缴纳拍卖余款,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拍卖余款后7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0115执1841号房产拍卖余款”。(户名: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济阳支行;账号:1174914000000017014)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531-5829652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31-58296525
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司:13589041578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4日
北京市顺义区天承环路8号院28号楼601室
(1)证号:X京房权证顺字第323567号
(2)坐落:北京市顺义区天承环路8号院28号楼601室房产
(3)建筑面积:182.69平方米;
(4)用途:商业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系统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房产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买受人申请参与竞拍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