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拍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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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拍品的详情。请确认您已知悉拍品的起拍时间、拍品描述、需缴纳的各种款项、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及竞买人资质等其他竞买人注意事项。您可以在拍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拍品的公告信息。
竞买人可网站上标的物详情页面查看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拍卖公告、小区介绍等内容,如需实地看样,可电话咨询“标的”右侧拍卖负责人。
由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首先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之后由拍卖负责人协助进行缴纳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为竞买人授权并分配竞拍号。
在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在标的物详情页面确认出价金额,价高者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日内自动退还原支付账户里(无任何费用)
拍卖结束后,最高应价者成为该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买受人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 可贷款的,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拍卖前一周进行银行资质预审,去银行进行面签,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后,担保公司出示担保函,银行5-7天内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付清拍卖款项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凭相关文书办理房产缴税过户事宜,相关的税费根据拍卖公告约定办理。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我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退腾空,腾退部门确保可安全交付后,创维法拍专员将房屋交付给竞买人。
拍 卖 公 告
(第一次拍卖)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023)琼01执64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于2024年9月29日10时至2024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7,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2号楼15层B1506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京房权证市朝私字第1880128号),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347.45平方米。【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
评估价:25106737元,起拍价:201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该房产交付不包含室内的家具家电等可拆卸可移动物品),具体详情以标的物现场实际交付为准,图片显示不作为交付的参考。因近期法院拍卖房产成交较多,且为外地房产,交付需要按顺序进行,因此交付时间不定,着急入住的谨慎考虑。
2、该房屋交付时,如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本院仅按现状进行交付,不承担面积差异退款等一切责任。因此本院提醒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请务必参与拍品看样或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了解(标的物具体详情可参阅评估报告)。
3、拍卖成交后,本院仅负责向相关部门送达成交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办理产权登记事宜。
4、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过户等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所有人承担的相关税(费)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再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如买受人垫付卖方税费的,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费时,需提供以原所有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标的物信息。
5、竞买人须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的规定,拍卖成交后,及时向本院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如不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的规定参与竞拍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等法律责任)。
6、对于上述房产是否存在欠缴物业费、水电费等物业使用费用问题,买受人需自行与相关单位核实并处理,本院不负责协调处理。
7、上述房产如存在违反规划进行加建、改建、扩建等违建面积,则相关违反规划的法律后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须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条件要求,应自行了解当地房产相关购房政策规定。不符合房产相关购房政策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因不符合房产相关购房政策参加竞拍的,如拍卖成交将导致本院无法出具成交确认书及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需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二)若因限购政策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则与拍卖人无关,且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海南冠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联系电话:0898-66710751)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需要看样的竞买人,至少在本次拍卖开拍前七个工作日预约,如无人预约,则视为无人看样,将不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开门。
看样时间:视预约情况安排统一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2号楼15层B1506房产(标的物门口)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特别提示
(一)上述拍品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二)拍卖标的物以实物进行拍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网拍规定第三十条,交易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查询并处理,与拍卖人无涉。以上涉及的相关费用,其具体数额及过户条件的相关政策,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进行查询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司法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拍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足额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可通过支付宝直接支付或通过银行转帐,在2024年10月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港澳支行,账号:100945489003118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案执行案号及买受人姓名,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的证明材料及委托手续(如需委托)等原件,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买受人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银行应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拍卖贷款发放到法院指定帐户。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拍咨询电话:0898-6671075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竞 买 须 知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023)琼01执64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于2024年9月29日10时至2024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7,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的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的成交条件】: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变卖成交条件:一人出价即可。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悔拍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六、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办理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网拍规定第三十条,交易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查询并处理,与拍卖人无涉。以上涉及的相关费用,其具体数额及过户条件的相关政策,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进行查询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拍咨询电话: 0898-6671075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海南冠亚拍卖有限公司司法拍辅组。
司法拍卖竞拍流程及说明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竞拍流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mcjs#m3)上查询。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标的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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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2号楼15层B1506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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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裁定 |
(2023)琼01执645号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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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京房权证市朝私字第1880128号 |
标的权属人 |
邓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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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规划用途 |
住宅 |
权属性质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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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 |
该房产的交付不包含可拆卸可移动物品,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图片显示不作为交付的参考。因近期法院拍卖房产成交较多,且为外地房产,交付需要按顺序进行,因此交付时间不定,着急入住的谨慎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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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情况 |
需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过户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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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现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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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已查封 |
抵押 |
有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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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成交确认书》;3、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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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 |
347.45平方米 |
专有建筑面积 |
277.5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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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建筑面积 |
69.8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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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
2017-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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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情况 |
有装修(以标的物实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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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户型 |
(复式)六室两厅两卫一厨两储物间三阳台(以标的物实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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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楼层 |
总楼层为17层,所在层数15-16层(以标的物实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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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朝向 |
南北(以标的物实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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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配套 |
公共配套设施较为齐全,交通较为便利,详情参阅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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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介绍 |
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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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价 |
25106737元 |
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 |
1、买方税费 |
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根据网拍规定第三十条,交易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
2、卖方税费 |
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根据网拍规定第三十条,交易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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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费用情况 |
对于上述房产是否存在欠缴物业费、水电费等物业使用费用问题,买受人需自行与相关单位核实并处理,本院不负责协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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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迁移户口]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咨询方式: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海南冠亚拍卖有限公司司法拍辅组0898-66710751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9:00-21:00人工在线):400-822-2870
详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了解,如仍有不明请向相关部门咨询,如有与实际不符情况请以相关部门所登记的情况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