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拍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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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拍品的详情。请确认您已知悉拍品的起拍时间、拍品描述、需缴纳的各种款项、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及竞买人资质等其他竞买人注意事项。您可以在拍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拍品的公告信息。
竞买人可网站上标的物详情页面查看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拍卖公告、小区介绍等内容,如需实地看样,可电话咨询“标的”右侧拍卖负责人。
由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首先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之后由拍卖负责人协助进行缴纳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为竞买人授权并分配竞拍号。
在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在标的物详情页面确认出价金额,价高者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日内自动退还原支付账户里(无任何费用)
拍卖结束后,最高应价者成为该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买受人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 可贷款的,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拍卖前一周进行银行资质预审,去银行进行面签,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后,担保公司出示担保函,银行5-7天内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付清拍卖款项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凭相关文书办理房产缴税过户事宜,相关的税费根据拍卖公告约定办理。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我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退腾空,腾退部门确保可安全交付后,创维法拍专员将房屋交付给竞买人。
遂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日10时至2024年5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遂昌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遂昌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8/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6号2号楼15层1803室(未办理房产证)。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6号2号楼15层1803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为153.77m2,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提供的查询记录中建筑面积为156.21m2,误差未超过3\\%,本次评估以房屋管理局登记信息为准,有电梯,建筑总层数24层,标的物所在第15层,未腾空(成交后腾空交付),附近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拍卖标的物评估详情请在“标的物介绍”页面下载评估报告查看。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出让);权属人为赵XX,权证号(证明号):未办理房产证;本次不动产变更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请自行向北京市朝阳区税务部门咨询。
《评估报告》特别提示:
1、该不动产两次过户:即需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不动产的初始登记手续,即由开发商名下变更登记至出卖方(被执行人)名下。初始登记办理完成后,再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二次过户,由出卖方(被执行人)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
2、估价对象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最终具体面积及土地使用权用途、种类、终止日期等信息以有关部门产权登记为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为153.77m²,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提供的查询记录中建筑面积为156.21m²,误差未超过3\\%,本次评估以房屋管理局登记信息为准。
3、限购情况: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北京市朝阳区房屋交易管理事务中心010-85852176)。
评估价:12810000元,起拍价:8967000元,保证金:1793400元,增价幅度:40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丽水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17时止(节假日、周末、下班时间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需要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组织看样(本标的如被执行人现场不予配合预展,也可能导致无法展示)。联系电话:13957070564。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
有意参与竞拍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拍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相应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络拍卖成交后15日内,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供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法院方可出具成交裁定书。买受人未在期限内提供具备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的,按悔拍处理。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
除税法规定由出卖方(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其他涉及该拍卖房产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取暖费、收视费、电费、面积差价款、滞纳金、测绘费等。根据2023年11月23日从物业处了解,截止该日,该房产拖欠物业公司物业费、水费、取暖费、收视费共计183341.8元,根据2023年11月23日从开发商处了解,该房产需补交面积差(2.44平方米)费用19936元及滞纳金(截止到2023年11月23日滞纳金为28959元,按面积差价每天万分之二计算),以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金额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单位、公司咨询确认。
税(费)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出卖方税款,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买受人务必在已知房产解封后及时(7日内)向拍卖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等。若逾期申请,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买受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8-8520766。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成交后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收款单位:遂昌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622858099990040652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特别提醒:建议使用银行付款方式支付剩余价款。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本院已委托“丽水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
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丽水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957070564。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578-8522664。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8-8181302,执行电话:057878-852266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遂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遂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日10时至2024年5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遂昌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遂昌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8/02),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符合北京市朝阳区限购政策的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丽水市遂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丽水市遂昌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5日内将尾款支付到丽水市遂昌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及购房资格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遂昌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院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279号,联系人:13957070564)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的,悔拍人还需补足差价款。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
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578-818130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578-8522664,法院执行电话:0578-8522664,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遂昌县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