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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荞馨园45号楼6层262

住宅  |  变卖
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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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164  万 (22298元/㎡)
市场价293万 (39837元/㎡)
一室一厅6/6层
73.55平米住宅
南北2001年
  • 小区名称荞馨园
  • 所在区域 通州区 - 西上园
  • 权属性质商品房
  • 产权年限70年
  • 保证金164万
  • 保证金截止时间24-08-1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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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以下房源信息由创维智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具体拍卖信息以法院竞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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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公告

变卖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7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北京市通州区乔庄东区45号楼6层262房产。

           起拍价:164.1288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特别提示:截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有欠费,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对于房产,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报名参加竞买),否则由其自行承担否则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及政策风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拍卖标的物为房产且房产所在地存在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于竞拍前向房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其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后参与竞拍,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截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仍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产生的悔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淘宝网对该标的进行变卖,并委托北京国赢司辅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咨询电话:13520499408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并将拍卖标的物予以交付。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供暖、交通违章扣分、罚款等欠费,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条内容,在参与竞拍前向有关部门咨询标的物转让登记所需缴纳税费情况。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6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因无法获取可能存在的优先购买权人的有效送达地址,本院特此公示:本拍卖标的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十五日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全部余款缴纳后立即与法官电话联系,并在指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委托手续)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领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3)京0112执恢903号,(注:户名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1997715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需贷款业务请与以下银行联系: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联系人刘经理:010-68151383、13520597838;江经理:18618420841。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联系人刘经理:15801451545。

 

十二、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李法官010-81553814

监督电话:1236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变卖须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7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对于房产,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报名参加竞买),否则由其自行承担否则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及政策风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拍卖标的物为房产且房产所在地存在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于竞拍前向房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其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后参与竞拍,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截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仍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产生的悔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如有竞买人在60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支付宝账户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支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2023)京0112执恢903号,(注:户名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1997715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看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供暖、交通违章扣分、罚款等欠费,除本须知特别声明外,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条内容,在参与竞拍前向有关部门咨询标的物转让登记所需缴纳税费情况。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1236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010-8155381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相关附件下载:
不动产标的调查情况表(住宅类)
标的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乔庄东区45号楼6层262房产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房屋产权证 有产权证
标的所有人 被执行人
评估鉴定基准日 2023年9月20日
标的现状 规划用途 住宅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截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无人向本院申报租赁权
过户情况 可过户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73.55平方米
房屋户型 1室1厅1卫(仅供参考,以实际格局为准)
房屋楼层 所在6层,总层数6层
房屋朝向 南北(仅供参考,以实际格局为准)
其他介绍 截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有欠费,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2930870元
小区信息
荞馨园

荞馨园

通州区-西上园|通州区乔庄东区91号院
  • 年   代2001年
  • 类   型普通住宅
  • 物业费0.57元/平米/月
  • 开发商暂无
  • 物业公司
    北京通力发物业管理公司
  • 建筑面积暂无
  • 总户数暂无
  • 停车位充足
  • 绿化率35%
  • 容积率暂无
拍卖咨询顾问
齐潇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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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0928953
姚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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