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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复地首府3号楼3层304号

住宅  |  第二次拍卖
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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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1797  万 (48917元/㎡)
市场价2600万 (70775元/㎡)
四室二厅3/10层
367.36平米住宅
南北2008年
  • 小区名称PekingHouse复地首府官邸
  • 所在区域 朝阳区 - 国贸
  • 权属性质商品房
  • 产权年限70年
  • 保证金180万
  • 保证金截止时间24-01-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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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以下房源信息由创维智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具体拍卖信息以法院竞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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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公告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0号院3号楼3层304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126日10时至20241月2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72/03,户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0号院3号楼3层304,建筑面积为367.36平方米的房产。

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物业费水电暖欠费情况不详、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评估价:26429102,起拍价:17971790,保证金:1800000增价幅度:100000(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内蒙古中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中宣拍辅询电话: 18648608513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权属转移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属转移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物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天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22日16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都仑支行,账号:6228400887038261167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或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包头市不动产产权情况表。

咨询电话:中宣拍辅18648608513

监督电话:0472-522974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2024110

竞买须知

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126日10时至202412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0号院3号楼3层304,建筑面积为367.36平方米的房产在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72/03)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7971790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800000,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22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昆区法院指定账户,并在202429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校园南路以北丰盈道以东)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向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72-522954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中宣拍辅咨询电话: 18648608513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2024110

调查表

拍品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0号院3号楼3层304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069750 房产

执行依据

(2017)包宏证执字第214号公证债权文书

权证情况

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1069750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用途

住宅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367.36平方米

格局

以交付时实物为准(不排除原占有使用人有改动)

朝向

 

楼层情况

所在3

周边配套

周围有蒙台梭利幼儿园三里屯一中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合生汇购物中心、北京广仁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东区儿童医院,周边配套丰富。

租赁情况

未租赁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0号院3号楼3层304号,建筑面积为367.36平方米的房产。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在竞买北京房屋时,应当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要求,因违反限购政策规定导致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屋登记等手续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领取成交裁定书前,需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核验证明,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

5、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付,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6、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因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7、本次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网络询价报告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均以实物为准。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8、腾房交付时间待定。

 

小区信息
PekingHouse复地首府官邸

PekingHouse复地首府官邸

朝阳区-国贸|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0号院
  • 年   代2008年
  • 类   型普通住宅
  • 物业费5.5元/平米/月
  • 开发商暂无
  • 物业公司
    北京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暂无
  • 总户数暂无
  • 停车位623个
  • 绿化率30%
  • 容积率暂无
拍卖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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