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拍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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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拍品的详情。请确认您已知悉拍品的起拍时间、拍品描述、需缴纳的各种款项、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及竞买人资质等其他竞买人注意事项。您可以在拍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拍品的公告信息。
竞买人可网站上标的物详情页面查看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拍卖公告、小区介绍等内容,如需实地看样,可电话咨询“标的”右侧拍卖负责人。
由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首先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之后由拍卖负责人协助进行缴纳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为竞买人授权并分配竞拍号。
在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在标的物详情页面确认出价金额,价高者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日内自动退还原支付账户里(无任何费用)
拍卖结束后,最高应价者成为该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买受人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 可贷款的,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拍卖前一周进行银行资质预审,去银行进行面签,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后,担保公司出示担保函,银行5-7天内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付清拍卖款项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凭相关文书办理房产缴税过户事宜,相关的税费根据拍卖公告约定办理。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我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退腾空,腾退部门确保可安全交付后,创维法拍专员将房屋交付给竞买人。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10日10时至2024年1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新乐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1/1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7号楼1层101、102(证号:京(2018)海不动产权第0062560号),评估价:1794.32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7号楼2层201(证号:京(2018)海不动产权第0062542号),评估价:1768.63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7号楼-1层13个车位(证号:京(2018)海不动产权第0060523号),评估价:1882.74万元。
本标的物整体拍卖:
总建筑面积:2957.36平方米
起拍价:3486万元
保证金:175万元
加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示:1、建筑物内尚有租户承租,租金每半年交一次,租期至2030年,当前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债权人抵押权行使完毕,该不动产租金由买受人收取。
2、该项目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需加收属地园区管委会对买受人买受资格审核材料,买受人自行前往核实是否具有购买资格。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5日17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竞买者需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示:
1、估价结果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
2、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询问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登记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并进行实地看样,未咨询且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因拍卖及过户过程中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其他可能涉及的水、电、暖、气、物业服务费等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标的物所在区域具有购房资格。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标的物所在区域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4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月18日17时前缴入我院指定账户(户名:新乐市人民法院;账号:1305016179080000041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新乐支行),并于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余款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举报监督电话:0311-8065990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53115756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网拍司辅机构:河北中尚法辅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马女士13313310297
联系地址:河北省新乐市无繁路
此公告在淘宝网平台发布。
新乐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拍品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7号楼不动产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标的性质 |
不动产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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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7号楼1层101、102(证号:京(2018)海不动产权第0062560号),评估价:1794.32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7号楼2层201(证号:京(2018)海不动产权第0062542号),评估价:1768.63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7号楼-1层13个车位(证号:京(2018)海不动产权第0060523号),评估价:1882.74万元。 本标的物整体拍卖: 总建筑面积:2957.36平方米 起拍价:3486万元 保证金:175万元 加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示:1、建筑物内尚有租户承租,租金每半年交一次,租期至2030年,当前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债权人抵押权行使完毕,该不动产租金由买受人收取。当前承租人为优先购买权人。 2、该项目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需加收属地园区管委会对买受人买受资格审核材料,买受人自行前往核实是否具有购买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