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拍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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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拍品的详情。请确认您已知悉拍品的起拍时间、拍品描述、需缴纳的各种款项、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及竞买人资质等其他竞买人注意事项。您可以在拍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拍品的公告信息。
竞买人可网站上标的物详情页面查看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拍卖公告、小区介绍等内容,如需实地看样,可电话咨询“标的”右侧拍卖负责人。
由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首先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之后由拍卖负责人协助进行缴纳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为竞买人授权并分配竞拍号。
在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在标的物详情页面确认出价金额,价高者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日内自动退还原支付账户里(无任何费用)
拍卖结束后,最高应价者成为该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买受人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 可贷款的,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拍卖前一周进行银行资质预审,去银行进行面签,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后,担保公司出示担保函,银行5-7天内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付清拍卖款项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凭相关文书办理房产缴税过户事宜,相关的税费根据拍卖公告约定办理。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我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退腾空,腾退部门确保可安全交付后,创维法拍专员将房屋交付给竞买人。
竞买公告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21日10时至2024年1月22日10时(延时除外)在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5/03?spm),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北京市昌平区枫树家园7区110号楼-1至2层房屋(带院落)。该标的所在楼栋总层数为3层,标的所在楼层为-1至2层,混合结构,建成年代为2005年。室内为精装修,有车库,院内有亭子。总建筑面积为416.90平方米,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昌私字第4890044号。本次拍卖标的仅为房屋所有权及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如家具家电、机器设备等)、不动产(房屋配套设施设备、相关场地等)、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利。
评估价:19469230元;起拍价:10902768.8元;
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司辅机构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咨询司辅机构,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应当自行调查该标的物座落地的购买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限购等政策,由此产生的过户不能情形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2.户口不在法院执行范围之内,具体过户政策请自行至当地户籍相关部门查询。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与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按现状进行移交。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亲临标的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和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充分了解和确认,责任自负。
4.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可能存在的欠费请买受人自行查询并承担(欠缴具体的费用以相关单位的核算为准)。
六、
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及其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如有其他欠费及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了解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承担以外,其他的费用按法律规定由各自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后,由买受人向法院提供相应的退费手续后,从案款中退还买受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承担以外,其他的费用按法律规定由各自相应主体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收到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始拍卖前的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始拍卖日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平台会将竞买人向平台账户缴纳的保证金予以冻结。拍卖结束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全部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2024年2月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高昌支行;行号:103883026535;账号:6228403696063308265)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成交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限购政策。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司辅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吐鲁番市文化西路高昌区人民法院
司辅机构:新疆平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13899891554 张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竞买须知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21日10时至2024年1月22日10时(延时除外),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北京市昌平区枫树家园7区110号楼-1至2层房屋(带院落)。该标的所在楼栋总层数为3层,标的所在楼层为-1至2层,混合结构,建成年代为2005年。室内为精装修,有车库,院内有亭子。总建筑面积为416.90平方米,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昌私字第4890044号。本次拍卖标的仅为房屋所有权及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如家具家电、机器设备等)、不动产(房屋配套设施设备、相关场地等)、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利。
四、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要求的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次拍卖委托手续应早于开始拍卖日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资格经法院确认后,委托人方能代理受托人参与拍卖,否则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早于开始拍卖日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评估报告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均以实物为准。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2024年2月3日前前缴入法院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高昌支行;行号:103883026535;账号:6228403696063308265)。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承担以外,其他的费用按法律规定由各自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因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地址:吐鲁番市文化西路高昌区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司辅机构咨询。
司辅机构:新疆平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 13899891554 张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5日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2023新2101执2330号】
拍品名称 |
北京市昌平区枫树家园7区110号楼-1至2层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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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不动产权证书号:京房权证昌私字第48900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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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许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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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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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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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情况 |
无 |
过户情况是否限购 |
竞买人应当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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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
住宅(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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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 |
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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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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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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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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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
户口不在法院执行范围之内,请自行至相关户籍管理部门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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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 《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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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概况:北京市昌平区枫树家园7区110号楼-1至2层房屋(带院落)。该标的所在楼栋总层数为3层,标的所在楼层为-1至2层,混合结构,建成年代为2005年。室内为精装修,有车库,院内有亭子。总建筑面积为416.90平方米,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昌私字第4890044号。本次拍卖标的仅为房屋所有权及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如家具家电、机器设备等)、不动产(房屋配套设施设备、相关场地等)、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利。 以上信息均来自评估报告 ,如有出入以评估报告为准。 2、标的四至:东至梨园,南至东北路,西至立汤路;北至温哥华森林北郡。 3、特殊说明: (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 (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 此标的欠费情况: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请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欠缴具体的费用以相关单位的核算为准)。 7、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符合北京市相关部门限购政策要求,如因不符合政策规定等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1)此次拍卖需自行了解与之相关政策相配套的其他政策条件,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2)标的物成交后,权属转移登记的相关手续须接到法院通知后办理; (3)拍卖成交后,标的移交周期不确定,请竞买人耐心等待并注意风险。 (4)本标的拍卖时以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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