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拍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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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竞价前,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拍品的详情。请确认您已知悉拍品的起拍时间、拍品描述、需缴纳的各种款项、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及竞买人资质等其他竞买人注意事项。您可以在拍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拍品的公告信息。
竞买人可网站上标的物详情页面查看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拍卖公告、小区介绍等内容,如需实地看样,可电话咨询“标的”右侧拍卖负责人。
由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首先在司法拍卖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之后由拍卖负责人协助进行缴纳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系统将为竞买人授权并分配竞拍号。
在拍卖负责人协助下竞买人在标的物详情页面确认出价金额,价高者得。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日内自动退还原支付账户里(无任何费用)
拍卖结束后,最高应价者成为该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买受人信息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 可贷款的,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拍卖前一周进行银行资质预审,去银行进行面签,首付款支付到法院后,担保公司出示担保函,银行5-7天内尾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
付清拍卖款项后,法院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拍卖负责人协助买受人凭相关文书办理房产缴税过户事宜,相关的税费根据拍卖公告约定办理。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我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退腾空,腾退部门确保可安全交付后,创维法拍专员将房屋交付给竞买人。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9日10时至2023年12月10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15号楼8层807号房产(汇园公寓J座807室),建筑面积149.67㎡。评估价格为11151755元。
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建筑面积为149.67㎡;规划用途:住宅;所在层数:8层,总层数17层;房屋结构为钢混。
拍卖标的现为出租状态,租期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9日,每月租金125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
特别提示:
由于拍卖标的现正在出租,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如竞买该房产,需接受该房产的现状,竞买人谨慎参与竞买。
二、
本次起拍价:7500000元,保证金:12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该房产已设定抵押权,成交后解除抵押需要一定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次拍卖活动受北京市限购政策约束,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具备北京市购房资格、符合北京市购房条件方可参与竞买。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竞买人应知晓以下事项:
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北京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北京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本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1月22日起至 2023年12月8日(上班时间)止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自行前往,法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看样联系人:涂女士,手机号1511016079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请实地看样,未看样参与竞买的,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不利后果。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2月1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西青杨柳青支行,账号:903050100801000000314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22-58976237(张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3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司法拍卖须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2月9日10时至2023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2/13,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标的物现为正在出租,未腾空。本院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谨慎参与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次拍卖活动受北京市限购政策约束,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具备北京市购房资格、符合北京市购房条件方可参与竞买。在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成交文书前,竞买成功的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书面承诺。经审核,若买受人不具备北京市购房资格或不符合北京市购房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不利后果。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2月8日16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2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2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12月1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西青杨柳青支行,账号:9030501008010000003148),并在2023年12月20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2-589761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2-58976237、15620450262(张法官)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